不記賬報稅有些老板覺得反正沒業(yè)務,本來就不用繳稅所以沒有滯納金,罰款能有幾個錢?真的是這樣嗎?
先看一個《行政處罰決定書》:
這份處罰屬于最常見的“稅務逾期”,逾期時間是787天,結果是罰款800元。(注意這是針對單一稅種“增值稅”而言,該公司由于所得稅也逾期這么久,所得稅也被罰了800,一共就1600了。)
如果查看《稅收征管法》,會看到第六十二條寫明: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顯然這800元屬于2000元以下,可是為什么是800呢?
按照《深圳市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納稅人未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情節(jié)嚴重的,可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就是人家通知你交罰款并改正,你30日內還沒有執(zhí)行的。
那我收到通知趕緊處理不就行了!罰得也不多嘛,一個稅種800,兩個稅種1600,和記賬報稅的錢差不多。老板們這么想你就錯了!
因為交完罰款依舊得補賬。既然如此為什么當初不直接按時記賬、按期申報呢?
最近遇到太多這樣的客戶了,剛開始開公司都覺得不報稅真的沒關系,罰款罰不了多少,不然花點錢打點一下。
可是當他們真的因為公司稅務問題感受到受限之后,想要回過頭來補,細算一筆賬,這些老板們紛紛悔不當初。不僅僅是多花了錢,而且還影響企業(yè)及個人信用。所以記賬報稅得從頭重視。
華鑫峰想說:
稅局有稅局的規(guī)定,而且這規(guī)定是強制執(zhí)行的。如今不是稅官一句話就能扭轉乾坤的時代了,出了問題,行政處罰都少不了!
記賬報稅乃公司最基本的義務,況且現在滿大街的代賬公司,創(chuàng)業(yè)成本已經很低了。一年1000出頭的代賬費你不愿意繳,非要繳2000多的罰款才高興?
即使補賬、補申報,交罰款了,不良信用記錄也是會伴隨終身的!何必要冒這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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