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7 17:25
您好,根據新電商法:
1.新電子商務法將微商從業(yè)者、直播賣貨、網紅賣貨等各種通過互聯(lián)網從事銷售商品與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定義為“電子商務經營者”。
2.微商企業(yè)端未來會逐漸被定義為“電商平臺”。
在這里有三個重點:
1.必須依法設立登記去的營業(yè)執(zhí)照方可經營,如果是代購,那么需要辦理采購國及中國雙方的營業(yè)執(zhí)照
2.需要依法申報,繳納稅務
3.保障買方權益,買方有法可依
電商法的出臺,看似影響了微商的權益,但其實是保護了微商,有合法合理的營業(yè)許可,更能致力于打造微商品牌,也讓人們在之后對微商印象改觀,讓真正在做品牌理念的微商人把自己的品牌做到更好。
您好,您公司從事電商業(yè)務,從2019年1月份起電商都是需要有限公司執(zhí)照,而且從事食品類型企業(yè)必須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才能銷售產品,沒有辦理的企業(yè),所有的網絡銷售產品都是會被強制下架,吊銷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
1.電商企業(yè)從事預包裝食品銷售必須要辦理有限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和預包裝食品經營許可證。
2.電商企業(yè)必須要開對公賬戶,公司稅務申報必須要申報銀行流水。
3.《電子商務法》是我國商務領域的首部綜合性法律,在經營資質、納稅和處罰標準方面都進行了立法,其中就有關于售假的條款:如果平臺經營者侵權售假而平臺又失察的話最高罰款200萬元,并沒有說會要坐牢之類的刑事處罰。
答:有影響的。
將于2019年1月1日實施《電商法》規(guī)定,從事個人代購、微商也須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取得相關行政許可,依法納稅。從2019年1月1日起,我國首部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將正式實施。新法明確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網絡直播等方式從事商品、服務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也是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個人代購、微商也須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取得相關行政許可,依法納稅。
《電子商務法》是我國商務領域的首部綜合性法律,在經營資質、納稅和處罰標準方面都進行了立法,其中就有關于售假的條款:
如果平臺經營者侵權售假而平臺又失察的話最高罰款200萬元,并沒有說會要坐牢之類的刑事處罰。
那么《電子商務法》明年1月1日起實施后,像京東、天貓之類的電商平臺如果出現賣“假茅臺”的話一定會被重罰,找其他任何理由來推脫責任都是沒有用的。
此外,電商經營者還需要完成工商主體登記才能正常經營,那么也意味著要納稅了,偷稅漏稅的話就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了。相信《電子商務法》的出臺實施能更加規(guī)范電商平臺并保證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