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財稅〔2013〕103號文件,一、企業(yè)年金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shù)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tǒng)計局規(guī)定列入工資總額統(tǒng)計的項目計算。月平均工資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qū)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shù)。 二、職業(yè)年金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shù)為職工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職工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qū)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shù)。
您好!
一、個人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退休年齡,領取的企業(yè)年金、職業(yè)年金,符合財稅〔2013〕103號規(guī)定的,不并入綜合所得,全額單獨計算應納稅款。其中按月領取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季領取的,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按每月領取額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年領取的,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二、對單位和個人在本通知實施之前開始繳付年金繳費,個人在本通知實施之后領取年金的,允許其從領取的年金中減除在本通知實施之前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且已經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部分,就其余額按照本通知第三條第1項的規(guī)定征稅。在個人分期領取年金的情況下,可按本通知實施之前繳付的年金繳費金額占全部繳費金額的百分比減計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減計后的余額按照本通知第三條第1項的規(guī)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個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個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余額,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對個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領取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余額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
四、個人領取年金時,其應納稅款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委托托管人代扣代繳。年金賬戶管理人應及時向托管人提供個人年金繳費及對應的個人所得稅納稅明細。托管人根據(jù)受托人指令及賬戶管理人提供的資料,按照規(guī)定計算扣繳個人當期領取年金待遇的應納稅款,并向托管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
五、建立年金計劃的單位、年金托管人,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和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實行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受托人有責任協(xié)調相關管理人依法向稅務機關辦理扣繳申報
您好!個人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退休年齡,按規(guī)定領取的企業(yè)年金、職業(yè)年金,屬于“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新稅制后,個人領取的企業(yè)年金、職業(yè)年金待遇依法應當并入綜合所得按年計稅。為避免離退休人員辦理匯算清繳帶來的稅收遵從負擔,原則上平移原有計稅方法,即對個人領取的企業(yè)年金、職業(yè)年金待遇由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單獨計算納稅,不計入綜合所得,無需辦理匯算清繳。實踐中,對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按月領取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
(2)按季領取的,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按每月領取額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
(3)按年領取的,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個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領取的年金,或者個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余額,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對個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領取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余額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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